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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特殊金融財政稅收政策傾向災區
受災嚴重的成都、綿陽等6市州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20日暫不上調;企業實際發生的因地震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因地震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個人,可減征個人所得稅;對毀損不堪居住和使用的房屋和危險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產稅;契稅、資源稅、車船稅、進出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均有優惠政策。
□災區實施特殊金融政策
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19日晚下發通知,決定對受到地震災害影響的四川、甘肅、陜西、重慶、云南等重災省市實施恢復金融服務的特殊政策。
政策包括將妥善安排好災害發生前已發放貸款的管理。通知指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充分考慮到受災地區群眾和企業的實際困難,對災區不能按時償還各類貸款的單位和個人,不催收催繳、不罰息,不作不良記錄,不影響其繼續獲得災區其他救災信貸支持。對借款人主動還款的,應及時周到地做好相應的服務工作。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及時將上述措施以信函或公告等方式通知借款人。
通知指出,災區各金融機構要緊急布設服務網點,確保受災群眾在安置點就近獲得銀行服務。由當地銀監會派出機構和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協調指定,在每個受災群眾集中安置區域,至少要有一家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網點,只要技術條件具備的,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全力支持與合作,加緊改造相關系統,實現上述網點可受理其他銀行業務,并免收客戶各類相關跨行費用。
通知要求災區各金融機構千方百計做好資金調度,采取靈活有效措施,確保受災群眾方便提取存款。根據受損的實際情況,盡一切力量保障受災群眾的存款支取。對于持有效存款憑證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及時辦理。對于有效存款憑證缺失,但存款人可以提供其他有效證明信息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可向其先行支付5000元以下的現金。
此外,通知還要求金融機構必須保證各項捐贈和救助資金及時到位,做好抗震救災和災區重建的信貸工作。
另據記者了解,從20日起,經央行同意,受災嚴重的成都、綿陽等6市州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暫不上調。而在地震發生之前央行曾宣布,從5月20日起,全國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將上調0.5個百分點。
此外,針對災區居民對被毀房屋的銀行按揭問題,央行副行長蘇寧日期曾表示,對于特殊時期出現的特殊情況和問題應該用特殊的解決辦法。央行將找到一個妥善的解決辦法,既保護商業銀行的利益,同時更要保護好廣大民眾的利益。
□眾多稅收優惠政策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19日發布了抗震救災及災后重建的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根據兩部門聯合發布的通知,當前抗震救災及災后重建有關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涉及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契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及進出口稅收等稅種。具體如下:
企業所得稅方面,通知指出,企業實際發生的因地震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同時,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將按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個人所得稅方面,因地震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個人,可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減征幅度和期限由受災地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對受災地區個人取得的撫恤金、救濟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個人將其所得向地震災區的捐贈,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從應納稅所得中扣除。
房產稅方面,經有關部門鑒定,對毀損不堪居住和使用的房屋和危險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產稅。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間免征房產稅,免征稅額由納稅人在申報繳納房產稅時自行計算扣除,并在申報表附表或備注欄中作相應說明。
契稅方面,因地震災害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準予減征或者免征契稅,具體的減免辦法由受災地區省級人民政府制定。
資源稅方面,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過程中,因地震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由受災地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減征或免征資源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方面,納稅人因地震災害造成嚴重損失,繳納確有困難的,可依法申請定期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
車船稅方面,已完稅的車船因地震災害報廢、滅失的,納稅人可申請退還自報廢、滅失月份起至本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
進出口稅收方面,對外國政府、民間團體、企業、個人等向我國境內受災地區捐贈的物資,包括食品、生活必需品、藥品、搶救工具等,免征進口環節稅收。
此外,通知還指出,除了上述稅種外,各地還應認真執行現行稅收法律、法規中適用于抗震救災及災后重建的其他稅收政策。
□實事求是處理災區銀行貸款償還問題
近日關于貸款企業和個人若因地震影響無法還款,銀行將如何處理這筆貸款等問題引起了社會關注。中國銀行(愛股,行情,資訊)業協會專職副會長楊再平19日作出回應表示,目前正在對地震給銀行業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和統計,下一步將對損失進行分類,實事求是地根據損失類型提出解決方案。
楊再平是在銀監會19日召開的“竭力做好抗震救災銀行服務工作”新聞發布會上作此表述的。他對記者說,對于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良貸款的處理,既有國際慣例,國內也有相關貸款核銷處理的法規和政策,目前尚有一個進一步了解真實損失情況的過程,而最終解決方案需要由央行、銀監會、財稅部門等部門共同商定。“相信會本著商業原則和人道主義原則進行統籌考慮,找到妥善解決的辦法。”
此次突發特大地震給國內銀行信貸提出了全新的課題。農行副行長張云說,目前初步預計的情況,地震將給農行帶來60億元的不良貸款。
在相關政策尚未明確的情況下,各銀行已紛紛推出了一些應急措施,包括:允許受災客戶貸款合理延長,異地取現免收手續費,對信用卡還款實行延期,對違約客戶免除罰息,且不記入央行個人信用檔案等。許多銀行都還設立了受災地區和災后重建專項信貸審批“綠色通道”。
中行副行長朱民說,銀行對抗震救災需要的流動資金均給予積極支持。對企業重建貸款需求仍堅持商業原則,要看它未來發展前景如何,是否具備恢復生產的條件等,并考慮當前宏觀調控等政策大局。楊再平也表示,目前銀行業正在對受災企業的信貸需求情況進行評估,有待更詳細地了解和安排貸款,“對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這塊資金需求屆時國家會有一個更加大的規劃”。
據銀監會不完全統計,截至19日12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已發放重建貸款29.9億元。同時各行認真履行企業社會責任,踴躍向災區捐款,截至18日17時,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及廣大職工已累計向汶川地震災區捐款7.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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